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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200元的债务纠纷,一名在福清打工的少年龙某将老乡捅死。案发后,其亲朋好友有的给钱,有的提供住处,还有的帮忙毁灭证据。目前,他们纷纷获刑。       去年7月30日晚10时许,17岁的龙某与老乡蒲某因为200元的债务纠纷发生争执。期间,龙某持水果刀接连向蒲某的胸部、颈部、背部捅了数刀致使其死亡。随后,他将水果刀扔在现场附近,逃往老乡龙伟(化名)的住处。龙伟在知情情况下,仍然借钱给龙某,帮忙雇车并一同前往渔溪镇龙某二叔住处。龙某二叔在得知案发经过后,为龙某提供住处。其妻还将龙某作案时穿的衣服扔在附近的水沟意图毁灭证据。       次日上午6时左右,龙某的姑父黄某及姐夫等人帮助龙某逃离。去年8月2日,龙某投案自首。日前,福清法院作出审判:龙某犯有故意杀人罪,但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余帮助其逃匿的亲友因窝藏罪也纷纷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