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当事人在票据诉讼中可以申请保全和执行吗?
来源:武汉债权债务纠纷资深大律师 网址:http://www.whzqzwlaw.com/ 时间:2015-11-21 17:11:28
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三)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四)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五)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六)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