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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可以引起债权让的情形有:

1、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享有继承被继承人财产及其生前债权的权利。此时法律实际上是推定被继承人有让与债树立于继承人的意思加以保护。

2、合同上地位地的概括承受。例如民法典规定,如果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则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原出租方对承租方所享有的债权即移转于财产的新所有人。

3、连带债务之间的求偿。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取得对于其他债务人的求偿权。这种代位权实质上是原债权人债权的让与。

4、保证。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因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发生的损害赔偿债务后,取得债权人地位,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5、保险中的代位追偿。

(二)法律行为

债仅让与有基于单方法律行为的,例如以遗嘱方式将债权让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债权让与通常以合同为之。债权让与属于债权人对其债权的处分行的。因此,债权让与人就该有处分权限及行为能力。